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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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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搜狐新聞報道2018年,車主張先生購買一輛新能源汽車,該車配備了車聯網系統,可以收集車載數據并通過4G網絡發送至車廠。車主在使用該車2年后決定轉賣,但在轉賣過程中車廠方面稱車載數據屬于其資產,不隨車轉移,要求車主支付高達5萬元的數據遷移費用,否則不轉移車載數據與服務。車主不理解車載數據為何屬于車廠資產,且認為自己購買車輛時已經支付了該車的全部價款,車載數據應當隨車轉移。雙方產生糾紛,最終通過司法裁定,車廠需要將車載數據與服務隨車轉移,但車主也需支付一定費用。當前,我們已經進入數字經濟時代,驅動社會前進的主要要素轉變為數據,數據要素已經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經濟資源。但是,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數據要素產權往往不清晰,不能有效保護數據采集方和使用方的權益,也難以實現其真實價值。上述案例,車聯網等新興業態的數據要素產權不清晰,易導致交易糾紛。權屬不清晰也增加監管難度,無法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因此,建立規范的的數據交易環境,需要從產權清晰化入手,明確產權歸屬,規范交易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01數據要素產權重要性及基本特征分析數據要素產權是指數據要素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對數據要素的控制權和支配權。數據要素產權的重要性體現在保護數據安全、激發數據創新與應用、促進數據交換三個方面。首先,數據要素產權可以規范數據獲取、使用與交易,防止數據濫用與泄密,保護數據完整性與價值。這是實現數據安全利用的基石。其次,數據要素產權可以保障數據采集方與使用方的權益,激勵更多資源投入開發與創新應用,不斷探索數據潛在價值。這是實現數據要素功能的源泉。最后,數據要素產權可以明確數據歸屬,建立評估機制,降低交易成本,擴大數據流通規模。這是實現數據要素社會效益的重要手段。相較于土地、技術、資本、勞動力這些傳統的生產要素,數據要素有以下幾個特定的屬性:可復制性,即同一份數據可以無限制地復制和傳播,不受物理空間和時間的限制...